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开展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检查活动
为推动《青海省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本省规范)的实施,贯彻落实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青海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精神,10月23日,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西宁市宁城佳苑安置小区进行了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专项检查,小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了此次检查。
检查组依据本省规范,通过现场查验方式,分别对小区管道、电信间、设备间和用户住所内的通信设施进行了检查。在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的通报会上,检查组重点通报了图纸会审阶段没有电信运营商参与、监理环节薄弱等相关问题,同时提出要求:一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相关方要严格执行本省驻地网规范,省内新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等建筑群的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必须满足电信运营商平等接入的要求,必须纳入建设工程的统一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二是各住宅开发建设企业和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竞争和接入,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三是各住宅开发建设企业在驻地网通信设施施工前必须办理通信工程质监手续,参加各住宅开发建设企业组织的对驻地网通信设施工程图纸技术交底、竣工验收工作,并协助其及时办理相关验收文件和向省通信管理部门的备案手续。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将定期组织开展本省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抽查,强化对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
(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