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我省以完善教育资源配置制度为抓手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强化政府责任,完善资源配置制度,促进教育资源向农牧区倾斜,城乡、区域、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教育公平迈出新步伐。
一是提高全省农牧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在落实好国家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00元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自2008年起,我省在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增设了取暖费专项补助,东部两市、环湖地区、青南三州生均年补助标准分别达到80元、110元和160元。
二是提高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先后多次分地区、分阶段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目前东部两市、环湖地区、青南三州小学年生均标准分别为1000、1400和1500元,初中分别为1250、1600和1700元。东部两市达到国家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环湖地区和青南三州超过国家标准。全省24.1万名农牧区义务教育寄宿生享受补助政策,占全省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4%。
三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中央及省财政下达专项补助资金4.9亿元,积极稳步推进40个国家试点和2个省级试点工作,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享受6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共计44.23万名学生受益,占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75%,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0.4%。
四是在三江源地区实施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和六州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对学前一年教育,西宁、海东地区按每生每年城镇800元、农村1200元的标准给予公用经费补助,六州地区按每生每年2200元的公用经费和1500元的生活费标准给予补助;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统一提高2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再提高1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和取暖费等费用,每生每年给予1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免费提供生均400元的教科书。对六州在异地办班办学的,初中、普通高中、中职每生每年分别给予4500、5500、6500元的公用经费和生活费补助。
五是加强农牧区教师队伍建设。2010年以来,通过短期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跟岗研修、送培到县、远程网络等形式培训农牧区中小学教师72213人次,其中远程网络培训和送培到县培训教师57720名。2009年秋季学期至今已组织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分8个批次组织6387名本、专科师范生及陕西师范大学479名免费师范生赴农牧区中小学开展顶岗支教实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实习学校师资短缺的矛盾。今年,增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2137名,省级统筹招聘2000余名中小学教师,主要补充农牧区特别是六州数、理、化、生、英语、信息技术等专任教师和牧区双语师资,推进师资力量均衡分布。
六是加大对口帮扶农牧区教育工作力度。从今年秋季起,组织东部地区中小学开展对口帮扶青南地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行县对县结对、校对校帮扶制度,定期选派中小学校长、教师轮换任职、任教,帮助青南地区中小学更新办学理念,提升管理水平,开足开齐课程,转变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目前,共抽调西宁、海东市和省属学校331名优秀教师前往青南三州开展对口支教工作。对口支教工作覆盖青南三州所有高中和县城所在地初中、小学,重点扶持青南三州规模较大、办学集中的中小学校。
(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