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省民政厅就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及时转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民电〔2013〕***号),要求全省民政系统按照通知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检查范围和重点部位、检查方式以及有关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务必抓好落实,从抓紧开展自查、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三方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细化要求。根据民政部视频会议精神,省民政厅主要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全省民政系统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立即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重点对社会福利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军休服务机构,突出抓好防火、食品、交通出行安全等工作;对社区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服务机构、救助和低保办理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等,突出抓好环境安全和工作场所服务设施、档案资料、展览物品的管理,落实消防和用电管理制度;对各类福利机构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突出强化安全防范教育和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加强特别保护、密切监管、妥善照顾,最大限度防止意外发生。同时,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提供服务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及时把影响社会安全的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是强化督导,畅通信息。为确保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省民政厅组成八个工作组,由厅级领导任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人为成员,于6月19日起分赴全省各州地市,重点督查各地民政机关和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同时,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如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