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全省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正式启动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企业自主预防调解劳动争议的能力,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业联合会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第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正式启动了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
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旨在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商会(协会)在预防化解小型微型企业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这次确定的示范企业多集中全省建筑、餐饮、商贸服务、制造、民营高科技等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的行业内。在示范建设过程中,一是要在示范企业建立起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起多渠道的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专兼职调解员队伍;二是要在示范商会(协会)中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导小型微型非公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并加强调解与仲裁的有效衔接。
通过非公企业示范工作的开展,将有利地推进有组织、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的企业预防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处理争议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