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2013年全省建筑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3年全省建筑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并提出了确保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确定的考核指标内,努力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
《工作要点》从七方面要求着力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层级督查和现场检查,突出检查工程建设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加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进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查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施工、监理、租赁和安拆等起重设备相关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按照谁委托,谁负责、谁检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进场检测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实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数据、检测能力及检测行为等多方面的监督,确保进场材料合格,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实际情况,杜绝人为因素制造虚假报告及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现象。四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工业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责任落实,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并采取多种方式对钢筋、外墙保温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等进场建筑材料和产品进行专项检查。五是规范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建议,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将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在媒体予以曝光,并公布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制度建设,落实层级监督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依法监管水平。七是注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积极引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