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青海省向全省民政灾害信息员配发价值624万元的救灾专用设备
2月1日,省民政厅向全省8个州(地、市),46个县(市、区),399个(乡、镇、街道、行委),4530个村(社区)居委会的民政灾害信息员全部配备了救灾设备,其中包括海事卫星电话、高分辨率数码***机、数码照像机、电脑、报灾PDA和移动电话,总价值623.8万元。今后,灾情发生后,相关灾害信息就能及时、动态地报送到省民政厅,这标志着我省减灾救灾工作迈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玉树414地震发生后,全省民政部门深刻反思减灾救灾工作,争取多方支持,组建省级减灾中心,建成州、县和部分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灾害避难场所,同时安排专项经费1131万元,开展了全省民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全省共举办民政灾害信息员培训班36期,培训各级民政灾害信息员5046名。这次为全省灾害信息员配发救灾专业设备,可进一步提高情报的准确度和时效性,为各级政府全面掌握灾情信息和决策部署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救灾设备配发各地后,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根据《青海省民政灾害信息员救灾专用设备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地区救灾专用设备的管理细则,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分级建立固定资产帐并定期核对,将救灾专用设备配发给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民政灾害信息员,不得变相用于与民政救灾无关的事项,同时加强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