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今年省民宗委将从六个方面推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好宗教领域反自焚硬仗,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组织好三月份“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以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为重点,全力做好寺院管理工作。努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加强源头控制、情报信息、处置预案、保障建设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地面卫星接收系统和广播电视进寺院、寺院书屋建设等工作。切实维护寺院稳定、藏区稳定、民族宗教领域稳定;深入细致地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隐患,认真梳理和化解。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全力化解基层长期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抵御和防范渗透活动,确保各宗教和谐、各寺院教堂稳定。
二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高站位、高要求,按照建设示范区战略的具体要求,充实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努力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适时召开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各地示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进部队“七进”活动,组织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注重利用现有的民族宗教宣传资源,开辟宣传教育新平台、新途径,切实提高宣传有效途径,努力使这些宣传资源的效益达到最大化;认真组织筹备,办好第五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州县共同努力,办好海南、黄南、海北藏族自治州和门源回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
三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实施好我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土族)、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等三个规划。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组织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协调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着力推进民族地区社会建设、文化建设,谋划开展民族文化、民族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制作民族文化普及通俗读物、宣传栏目等。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工作,推进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工作;全面完成玉树宗教活动场所恢复重建任务。
四是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督促、指导各部门、各行业落实好民族政策,尤其是民族平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城镇民族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召开全省城镇民族工作汇报会;高度重视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果,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宗教工作数据库建设,开发建设宗教工作基础信息采集系统;不断完善寺院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寺院分类管理和社会管理各项措施,指导规范寺院内部民主管理,加大寺院公共服务力度,加强和改进管理薄弱环节,严格宗教活动审批管理,推动伊斯兰教朝觐工作再上台阶。
五是进一步深化平安寺院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宗教教职人员参保工作中的难点和遗留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争取做到应保尽保;指导各宗教制定教风建设规范和活动计划。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推进宗教思想建设。发现和树立平安寺院建设中的典型,为开展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打好基础;指导省佛协、省伊协、省道协、省基督教两会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宗教团体的思想、组织、教风、班子建设。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大力培养爱国爱教教职人员。加快省佛学院新址建设步伐,力争年内破土动工。
六是提高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建设。落实省级民族宗教课题和委领导领题调研制度,定课题、定任务、定进度。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攻关,为实际工作理思路、出新招,形成政策建议。启动年度调研报告评选工作,建立调研成果奖励制度,重视调研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决策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规定,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加强作风建设,实行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大局观和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形成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局面。
(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