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青海省国税局顺利实施新公文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青海省国税局积极行动,在认真学习《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青海国税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2013年1月1日新公文处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公文处理办法的掌握和运用,省局举办了由各处室负责人和内勤人员或主要撰稿人员参加的贯彻实施《公文处理办法》培训会,就公文文种、公文格式、行为规则、公文拟制等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就新公文办法的变动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下发各地办公室对照学习执行。针对全省国税系统地域广,信息技术力量不一的情况,省局办公室与信息中心紧密配合,制作了统一的公文模板供全系统使用,为新办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各地国税机关和各处室也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学习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公文处理办法》中的新标准、新规定、新要求,及时沟通反馈贯彻实施情况,省局办公室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及时答疑解惑,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全省国税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已平稳过渡,运转正常。
(省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