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对元旦春节期间民族宗教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民族宗教工作,根据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省民宗委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两节期间民族宗教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深入开展对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慰问活动。要深入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宗教界人士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安排好过节期间的活动和生活,解决过冬、过节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协助当地政府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及时排查民族宗教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两节期间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利用宗教名义、打着宗教旗号从事的非法违法活动的邪教组织。要继续坚决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情报信息、思想教育引导等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三是切实抓好公共安全工作。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举办的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各类公共安全隐患,周密部署、完善应急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火灾、踩踏、财产损失等公共安全事故,努力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
四是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等,消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五是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要认真执行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协调有效、处置有力。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绝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的现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我委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