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行政效能。近期,省安全监管局先后对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和西宁市城西区及大通、平安、乐都、共和县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行政复议和应诉、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执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小微企业服务方面的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州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执法质量和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违法案件的处理,从立案、调查、取证、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条款适用、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程序。二是部分地区设立了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大队),充实和加强了安全监管力量。三是注重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对新上岗执法人员及时培训,全部通过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四是通过编制执法工作计划,做到了统筹兼颐、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少事繁问题。五是执法监督逐步完善,全年未发生违法行政、违法执法以及行政争议案件。六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支持小微企业政策措施和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加强衔接配合,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力度,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减免相关费用等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和全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了交流和意见反馈,要求进一步对照自查,认真整改,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