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认真落实学校反自焚宣传教育第一阶段工作任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在全省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的决策和部署,迅速组建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学校反自焚宣传教育工作。
一、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根据12月7日省委常委会议要求,立即完善学校反自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前期深入调研、反思学校不稳定事件原因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明确了学校反自焚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和实施步骤,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反对自焚,珍爱生命”、法制教育进校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项主题教育活动;抓好深化思想教育引导、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健全完善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党团组织和教师及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四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和谐稳定最突出的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即:广大师生思想教育引导取得新成效,班主任和学生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制教育真正落实,党团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得到加强,打牢维稳工作基础,促进学校持续和谐稳定。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方案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了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处室,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责任。
二、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力量。成立了由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厅长和全体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学校反自焚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教育的统筹领导,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校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全厅系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细化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积极配合省委相关部门做好全省反自焚专项斗争工作,选派2名副厅级领导、11名高校专家学者和厅系统干部,分别参加全省反自焚专项斗争宣讲教育和督查工作。
三、迅速进行动员部署。12月17日全省反自焚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2月18日即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反自焚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充分认识学校反自焚宣传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上来,坚决克服和杜绝形式主义,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提出具体的措施,并逐项分解到岗、到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思想教育引导上下功夫,深化爱国感恩法制教育,探索灵活多样、效果较好的教育方法,增强教育引导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在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选拔配备上下功夫,把各级各类学校的班主任和班干部配强、配好;在州县教育工委发挥作用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教育工委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指导学校党建、思政和维稳工作的作用;在加强改进学校管理和维稳工作上下功夫,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学生管理,排查解决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四、及时督查各地各校工作进展。12月19日,省委教育工委对省属各高校和各州(地市)教育部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了解,促进各地各校抓紧落实各项任务。青海大学和海南州教育系统已经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他高校和州(地市)也将在近几天内完成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等工作。
(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