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省国税局认真开展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款分配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发现并纠正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税款分配不准确的问题,近期,省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款分配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总机构设在我省,所属分支机构设在省外以及总机构在省外其所属分支机构在我省境内的企业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款分配情况。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省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确保检查质量,省国税局就企业自查项目、适用的税收政策、数据填报口径等做了具体要求。各地国税部门按照省局的部署,及时安排所辖汇总纳税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按照主管国税部门的要求,根据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分配情况,认真填写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款分配情况自查表》,真实反映了2011年度总分支机构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税款分配情况。据统计,2011年度总机构在省外,分支机构在我省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有83户,总机构分配我省境内分支机构所得税款合计5562.97万元,已全额征收入库。总机构在我省,分支机构在省外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有4户,分摊所属分支机构所得税款397.39万元。经省局抽查,除一户企业因总机构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准,在分配2季度税款时未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外,其他企业能够严格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未发现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税款分配不准确等问题。
近年来,青海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切实保障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款分配缴纳政策的落实。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各地国税部门高度重视汇总纳税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工作,依托综合征管软件,及时了解查询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生产经营、财务指标、预缴税款、汇算清缴等涉税信息,利用掌控的涉税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强化了对所辖税源税收的监控,促进了国税收入的应尽应收和征管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省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