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电力供应运行情况
近年来,海南州供电公司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海南建设战略目标和海南藏区经济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保障海南经济发展和农牧民群众生活用电为使命,积极实施优质、方便、规范、快捷的服务方针,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和运营机制,促进了电力建设的改革和发展,为全州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创造了良好的供用电环境。
一、电力供应基本情况。州供电公司承担着全州5个县及黄南州泽库县的王家、和日、宁秀西部3乡的供电任务,供电面积4.5万平方公里,营业户数10.69万户。近年来,电网以110千伏单环网为主干网架,有110千伏变电站7座,变电容量329.8兆伏安;110千伏线路12条,总长733.608千米;35千伏变电站23座,变电容量96.15兆伏安;35千伏架空配电线路29条,总长836.01千米;10(6)千伏线路101条,总长5779.74千米。2011年,全网最大负荷13.66万千瓦。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城镇居民建筑挤占输电通道现象严重。随着地方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镇规划建设及土地征地审批工作未能同电力部门形成联动、协调及沟通的常态机制,部分地区群众在输电通道下修建房屋,导致输电通道被挤占,严重影响了海南电网服务州域经济及群众可靠用电的安全性,也带来了违规违法施工所引发的人身安全风险。由于电力部门无执法职能,现场协调上述问题阻力重重,造成安全可靠供电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和制约。二是政府部门与供电企业常态沟通机制尚未建立。供电企业与地方政府部门尚未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供电企业无法准确及时地预测电力市场变化,不能更好的与电网规划相协调,以致出现变电站建成后空载运行或电网建设滞后现象。特别是工业园区内高耗能工业负荷电价承受能力差,受市场影响大,产能随市场价格波动变化大,给电网建设项目造成很大投资风险。三是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各地电力设施盗窃、破坏案件频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全州电网运行维护的外部环境形势严峻。个人所有的草场内,设备和车辆准入难度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日趋增多,清理困难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电力企业电网运行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地区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隐患。四是电网建设期间赔偿标准尚不明确。目前,尚未制定出台符合全州实际的电网建设赔偿标准办法,电力企业在征地、赔偿、树木砍伐等赔偿费用方面缺少依据,赔偿工作无法及时进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三、对策及建议。一是建议城建、规划等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同步履行地区电力部门会签手续。在及时掌握电网维护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目前存在的挤占输电通道现象整治力度,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供电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二是州供电公司定期以信息、通报等有效形式,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电网重点项目建设、供电优质服务等有关情况,构建与州、县委和州、县政府沟通的常态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在批复用电项目时,加强与供电企业的沟通探讨,确保企业电网规划真正实现合理、高效、科学的目的,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电网建成后的作用。三是组织电力、发改、农牧、林业、环保及各县政府组成调研组,在对全州电力设施建设及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海南地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对全州电力设施维护工作提供借鉴和依据。同时,电力部门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电力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州范围内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四是组织电力、财政、民政、国土、农牧、林业、住房建设、物价等相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新的符合当前实际的电网建设补偿标准,并加大电网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协调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工程按期建成投运。
(海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