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从三个方面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有所作为。一要围绕两新发展目标和三区发展战略,在广大农牧区妇女群众中广泛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在城镇女职工和女企业家中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围绕《青海省十二五规划》及《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积极培树妇女龙头企业、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和巾帼特色示范村,促进广大妇女增收致富。不断扩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覆盖面,开发、推介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创业项目,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加大春蕾计划、三孤救助、母亲邮包等项目的实施力度,努力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问题。二要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领广大妇女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和谐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三要大力倡导建设美丽中国。坚持从家庭抓起,从生活细节做起,深入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育两型家庭文化和两型生活习惯,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在青海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中作出贡献。四要进一步做好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工作。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各级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各级党政机关女领导干部、农牧区两委中妇女的比例有较大的提高,使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渠道更宽、数量更多、力量更强。五要进一步放宽眼界,开拓视野,不断增强开放融入的勇气,加强与不同区域妇联组织的交流、合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视野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跨越。
二是狠抓关键环节,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中增强妇联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执行力。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是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妇女工作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妇女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一要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协助党和政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尽心竭力地把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重点关注并推动解决好贫困妇女、失地妇女、留守儿童和下岗失业妇女等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民生问题,促进保障妇女儿童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基本权益。二要继续加强和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教育工作。以实名制爱心妈妈活动为主线,以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教育、管理、保护、服务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三要切实发挥好妇联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创新中的职责。既要实施好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谐文明家庭等传统品牌活动,又要深入开展好吹响青海高原巾帼建功号,下基层、访妇情、接地气、办实事、全省巾帼(特色)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并以此作为妇联组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有力抓手,努力丰富服务手段,开拓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在服务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执行力。
三是突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推进妇联组织创新发展。以锻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努力使妇联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队伍精干、作风过硬的群众组织。一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深化妇联组织建设和妇联干部能力建设。积极推动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做到同步建设、同步督查、同步推进。二要加强对农牧区妇女骨干的培养,动员组织她们在村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发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的作用,强化对各类女性社团的引导服务。在两新组织中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妇联组织形式,推广妇联执委和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力求最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妇女。三要加强妇女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妇女之家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组织活动等面向基层妇女服务功能。四要注重对妇女干部综合素质的培养。落实妇女干部培训规划,加大外出培训学习力度,鼓励和支持妇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挂职锻炼,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培训,有效提升妇女干部的参政议政的能力、社会领导能力、发展经济的能力。五要倡导和形成求真务实,踏实干事的良好氛围。坚持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决纠正和克服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干事论是非,以干事看干部,努力形成团结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的氛围,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推动妇女儿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