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海北州努力推进仲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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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今年以来,海北州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努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能力,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在立案阶段,严格遵循管辖原则,对案件是否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畴、主体是否适当、是否超过仲裁时效等问题严格进行审查。在审理阶段,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理,重事实、重证据,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公正执法。截止目前,共接待来电、来访200余人次,通过仲裁程序已立案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件,其中:涉及劳动报酬的案件为3件,劳动权益(工伤保险)案件为8件,当期不予受理案件为4件,均采用简易程序办案,实际结案15件(裁决1件、调解10件、不予受理4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06.89万元,结案率为100%。(海北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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