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果洛州人大检查《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近日,果洛州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赴达日、甘德、玛沁三县,就《果洛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政府专项工作汇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寺院了解情况等方式,详细了解《果洛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两年来的执行情况。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三县对《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认为《条例》颁布以来,县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宗教事务管理逐步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执法检查组建议:今后要继续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努力形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良好氛围,保障严格依法开展宗教事务活动。各级政府要把为僧侣办事实作为民生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用实际行动向僧众宣传党的惠民利民政策,使寺院僧尼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切实做好各项维护稳定工作,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贯彻执行好《条例》,保障全州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