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以有力举措和生动实践推动全省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9月18日至20日,省妇联组织召开了全省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现场观摩暨妇联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动员会,全省各州(地、市)妇联主席、省妇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及部分(县、区)妇联主席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对湟中县拦隆口镇班仲营村、互助土族自治县台子乡下一村、尖扎县坎布拉镇直岗拉卡村、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积石镇新建村联点共建工作进行了观摩,交流省妇联机关部室联点共创工作经验,检验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成效,进一步动员全省广大妇联干部在“吹响青海高原巾帼建号 下基层、访妇情、接地气、办实事”活动中提升新水平、再创新业绩。
自去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示范村率先垂范、典型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携手共建,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省妇联机关各部室在全省确定10个村进行联点共创,努力为联点村落实妇女儿童发展项目,争取帮扶资金近百万元,真正为联点村办成了一些好事、实事。
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突出了“四个建设”,一是帮扶“文化建设”,有效开展妇女群众精神生活层面的帮扶活动,帮助组建巾帼文艺骨干队等,以各种节庆节点为载体,开展绿色家庭、环保家庭、美丽小庭院等创评活动和好婆婆、好媳妇等表彰活动,有力推动了示范村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帮扶“经济建设”,以发展种养业为重点,着力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成立妇女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帮助妇女解决贷款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为示范村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三是帮扶“项目建设”,利用示范村的区位优势,争取黄金梨种植、薄皮核桃种植等“一村一品”项目,帮助打造特色示范村,带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致富。四是帮扶“阵地建设”,积极协调建设“巾帼”健身角,成立妇女培训中心、妇女庇护中心和儿童友好乐园,完善妇女之家,助推了妇联组织阵地建设。
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在做法上体现为“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共建共享。把广大妇女作为“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活动的主体,注重依靠妇女,努力提高她们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面,同时也真正让她们共享创建成果。二是加强部室联点。确定20个村为省妇联联点共创巾帼致富特色示范村,聚省妇联的人力、物力、财力给予大力支持,并采取部室联点帮扶的方式,把其中10个村与省妇联机关部室联系起来,帮助他们进一步理清思路,多渠道争取项目,帮助加快发展。三是加强上下联动。把“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妇联年度目标工作考核范围,2012年,给每个州(市、地)确定创建2个巾帼示范村、每个县(市、区)确定创建1个巾帼示范村的目标,并通过实地观摩、交流学习,达到互促共进。四是加强城乡互动。开展“城乡牵手促和谐·岗村共建示范村”活动,让各巾帼文明岗坚持定期为巾帼示范村送技术、送培训,完善妇女活动阵地,全省已有77个“巾帼文明岗”与51个“巾帼示范村”实现了成功结对。
创建“巾帼(特色)示范村”,是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有效举措,是深化“吹响巾帼建功号,下基层、访妇情、接地气、办实事”活动的有效载体,是妇联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有力抓手。一年来的创建实践证明,要建好“巾帼(特色)示范村”,领导重视是决定因素;妇女参与是工作基础;联点共创是有效途径;配合联动是关键环节;发展维权是工作重点;推动全局是根本目的。只有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深深的植根于人民群众,扎扎实实为人民谋利益、干实事,才能成为群众的贴心人,才能赢得工作上的主动,才能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凝聚强大合力。
为助推全省“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省妇联给予州、县妇联联点共创的62个示范村每个村5000元的经费补助,并将在明年适时召开州(市、地)和县(市、区)妇联联点共创的“巾帼(特色)示范村”现场观摩会。全省巾帼(特色)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提升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水平,提高了妇联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能力,为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实现省委“两新”目标和“三区”战略凝聚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