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科学组织评价强化结果运用省财政着力推动各级财政管理水平提升
近日,根据我省建立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完成了2011年度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兑现了奖补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各地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2011年财政综合绩效考评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科学设置考评指标。省财政针对我省基层财政部门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设定了2011年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其中:一级考核指标5项,二级考核指标17项和40多项绩效目标。既有收支、改革等硬性指标,也有管理、队伍建设等软件建设,基本涵盖了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为了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以及重点支出、法定支出达到要求,在考核时,加大了对教育、支农、社保等支出的权重,实行了“一票否决”,保证了各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严格考评工作方式。省财政按照自评和实地考评相结合、日常监管和年度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依据相关资料,采取比较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2011年财政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同时,按照联动考评和延伸考评要求,对所属各县(市、区、行委)进行了考评,并将结果与所在州(地、市)财政管理绩效挂钩,充分体现了考评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省财政为了充分调动各级财政的积极性,将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五档,并对前四档给予奖励补助。特别是为了真正达到以评促管的目的,适当拉开了奖励档次,充分发挥了考评结果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还设立了预算收入、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基础管理等单项奖,对在财政管理中成效显著的县级财政,加大了奖补力度。此外,为拓宽结果运用,省财政还报请省人民政府通报了考评结果,有力地促进了各地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是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省财政组织实施对各州(地、市)、县的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后,将考评结果提交给省目标考核办,作为省委、省政府考核州地市和部分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从政府层面上推动了各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省的这种做法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肯定。
通过考评,各地财政部门在强化财政管理、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强化资金管理、推进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各地还针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梳理,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切实推动了本地区财政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总结此次考评工作,积极研究并不断优化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日常监控和督导,推动全省财政管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