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全省妇联维权维稳工作暨平安家庭创建推进会在西宁召开
8月27日,全省妇联维权维稳工作暨“平安家庭”创建推进会在西宁召开。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苏宁出席会议并做***。省妇联主席张黎,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庞顺泽,省妇联副主席谢琼、副巡视员柴桂荣等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苏宁常委在讲话中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在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保护妇女儿童地方性法规和政策、选拔任用妇女干部、促进男女平等、关爱少年儿童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有力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苏宁常委指出,当前,我省正处在经济加快发展、产业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包括妇女儿童事业在内的各项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妇女维权工作,研究解决妇女维权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各级妇联开展维权维稳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妇联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广大妇联干部要学以立身、学以立行、学以立行、学以增智,拥有一种豁达、增强一种智慧、练就一身本领、彰显一种朝气,不断提升依法维权能力,为建设平安和谐新青海贡献力量。
苏宁常委强调,各级妇联要夯实基层阵地建设,大力推进“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认真履行维权职责,加强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法律援助和社会保障,依法坚决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创新维权服务手段,扎实推进维权服务热线、服务网站和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平安之家等服务载体建设,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大局,着力加强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维权志愿者和巾帼调解员队伍建设,着力加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及家庭的帮扶工作,着力拓展“12338”妇女维权热线功能,着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要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精神,积极开展青海高原“巾帼建功号”、“双学双比”、“巾帼文明岗”等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在“三区”建设中主动发挥作用、彰显妇女力量,努力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实现自身价值、创造幸福生活。
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庞顺泽充分肯定了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平安青海”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妇女维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家庭”创建等方面培育了典型,打造了亮点,形成了亮面,工作有特色、有成效,为提升全省社会管理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并明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综治部门要继续加强工作协调和合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动突出重点问题的解决,共同将妇女维权维稳工作和“平安家庭”创建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黎从全省妇联维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联维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两方面做了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全省妇联维权维稳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实践经验,并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方面还面临的一些问题以及妇女维权工作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依法按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二是这里推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三是加强维权阵地建设;四是夯实维权维稳基础;五是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六是关注妇女利益诉求;七是提高维权维稳能力建设。
会上,海北州妇联、海东地区妇联、海西州妇联及西宁市湟中县妇联、黄南州同仁县热贡社区等5个单位做大会发言,12个单位做书面交流,20个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案例得到了推广。为了便于基层妇联维权干部更好地掌握妇女维权的本领和技巧,熟知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印发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汇编》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适用法律手册》。会后,与会人员观摩了西宁市虎台街道办事处、南山路西社区妇女维权维稳、“平安家庭”创建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海东地区乐都县雨润镇下杏园村学习了“平安家庭十户联组十星评选”活动,参观了“妇女之家”建设,入户了解了“平安家庭”示范户、标兵户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情况,并进行了会议总结。
来自各州(市、地)、县(区、市)妇联主席、副主席和专职维权干部及部分乡镇(街道)妇女维权服务站工作骨干,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负责同志、新闻媒体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