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青海省统计局与省气候中心、青海大学和省环科院交流研讨温室气体排放有关情况
8月10日至12日,应省气候中心、青海大学和省环科院的邀请,分别召开了温室气体排放交流研讨会,省统计局温室气体研究能源处、农牧处和工交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8月10日,省气候中心与省统计局进行交流研讨。省气候中心项目负责人介绍了本单位在温室气体排放研究中所承担能源活动领域碳排放的编制情况,对省统计局在较短时间内编制的《青海省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数据》给予了称赞,称该资料为各研究单位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同时提出对资料中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等进行请教。
省统计局能源处处长马长虎详细介绍了省统计局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数据的研究过程,对各行业数据来源渠道、调查方式、企业上报情况、数据的推算、个别数据比重分摊以及采用的排放因子等给予说明和解释,并说明该资料中还有不完善之处,我们随后进行修订,为青海省顺利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提供服务。
8月11日,青海大学与省统计局就温室气体排放研究中农业情况进行了交流和座谈。省统计局农牧处介绍了农业部分数据的来源依据、调查方式及调查结果。青海大学两位专家就动物的养殖方式、厩肥的数量、个别数据的分摊方式、排放因子的参考等问题和省统计局进行探讨,双方就今后进一步合作意向达成了一致。
8月12日,省环科院与省统计局就温室气体排放研究中工业生产进行了交流和座谈。省统计局工交处从分行业、分产品介绍了工业生产的数据来源、调查方式、调查样本比重及调查结果等。省环科院三位专家就个别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工艺的变化,碳含量的变化情况、水泥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的捕获情况等问题和省统计局进行探讨。
会议结束时,省统计局温室气体研究项目组表示,通过与三家单位的交流和探讨,收获很大,下一步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核对数据,尽快补充修订相关内容;二是各专业对基础数据的搜集渠道、代表程度等情况予以文字说明。三是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各项目单位的交流和研讨、互通互学,共同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