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乐都县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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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乐都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2012年5月14日实施以来,严格按照青海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总结以往经验,完善购置流程、制定严格工作制度,按照工作流程设岗定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利用村、乡、县三级审核制,严把补贴对象确定关,利用“人机合影”确保农户享受补贴机具的真实性,同时注重阳光操作,加强信息建设,从而极大的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乐都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截止目前完成中央补贴资金214万元,省级补贴资金0.1万元,拉动农民直接投资654万元,落实各类补贴机具96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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