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提出审议意见
近日,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海北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全州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审议意见。
一是着力抓好各级政府及部门责任的落实,以及体制机制的完善。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监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
二是着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各监管部门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强化依法监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监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运输和餐饮服务各环节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实施“全程无缝隙监管”的目标。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三是着力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人员数量、地域面积、食品产业发展状况等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切实加强乡镇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充实各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不断扩大和延伸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是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应将食品安全经常性监督、专项整治、装备购置等经费足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任务划拨专项经费,不断加大食品检测仪器和监管装备的资金投入,有计划地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解决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报酬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经费,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运转。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