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抓战备强宣传重监督——西宁支队三管齐下全力抓好十八大期间全市消防工作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努力抓好抓实十八大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稳定消防安全态势,坚决遏止和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群死群伤恶性消防安全事故,西宁支队立足“谋打赢保安全”工作职责,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坚持从防、灭火角度出发,审时度势,统筹谋划,将强化执勤备战、强化消防宣传和强化消防监督执法作为当前及十八大期间消防工作重点部署落实。
一、“三项举措”强化执勤备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支队出台了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成立了以支队长、政委任组长,司令部执勤中队灭火战斗指挥员为成员的灭火救援领导机构,重点分工负责十八大会议期间灭火战斗、抢险救援、社会救助、为民服务等急难险重任务的组织指挥。强化体能、技能训练。根据支队统一安排部署,于执勤岗位练兵训练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训练内容,创新形式,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结合执勤力量及装备实际现状,立足岗位职责,坚持从实战出发,坚持“练为战”指导思想,针对性地开展系列体能项目、业务技能项目实际训练,注重充分发挥人员主观能动性和装备器材最大功效,想方设法调动人员训练积极性,激发练兵热情,努力实现人员、装备优化组合,旨在综合提高执勤人员单兵作战能力和部队整体战斗力。强化人员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全天候在岗在位,切实尽忠职守,履职尽责,保证政令、警令畅通,时刻作好接、处警工作,严禁擅离职守,亵渎职责,严禁参与跟值班备勤无关的任何娱乐、文体活动,严禁违反部队条令条例和公安部“五条禁令”。同时,要求各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务必监督本单位日常交接班制度贯彻落实,严格交接班和战备制度,督促有关人员作好消防器材装备清点、维护、保养工作。
二、“三个经常”强化消防宣传。开展经常性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支队成立了以宣传科人员为主要力量的宣传机构,适时组织消防官兵深入城市闹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强化广大市民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法制观念意识。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有效借助当地电影、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的强大社会宣传作用,以荧屏展播、报刊登载等新颖形式宣传建筑火灾类型、火灾危险性、火灾事故预防扑救方法。开展经常性消防技能培训。不失时机组织各种类型的消防培训,提高不同岗位工作人员发现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及操作使用灭火器等常用消防设施等能力,增强市民消防安全素质。
三、“三个突出”强化消防监督执法。突出消防监督检查形式。为了确保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态势平稳,支队成立了以防火处成员为班底的组织领导机构,十八大期间,围绕“清剿火患”战役前期成果开展消防监督夜查、抽查、普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查处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等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彻底纠查深藏不露的潜伏火灾隐患。突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针对城区消防安全单位点多面广客观现状,结合消防执法警力不足实际,统一安排部署,成立多个由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干警组成的监督执法小组实施每日检查,对全市消防安全单位火灾隐患拉网围剿,严格执法程序,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责成限期整改,对于无正当理由无故“推委扯皮”,拖延或拒绝整改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已不符合使用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突出执法办案质量。对于限期未整改的消防违法实施务必进入消防行政处罚程序,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针对不同消防违法行为正确适用法律条文,使用总队统一格式的法律文书,规范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严禁涂抹、篡改、杜撰文书内容,防杜冤、假、错案出现,切实提高消防行政案件卷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