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省高管局加强关键岗位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7月16日上午,省高管局召集机关、项目办全体人员、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召开廉政专项会议。会上,局长李永福传达了省交通厅廉政会议精神,并对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党委书记赵国宁宣读了《省高管局关键岗位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高管局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制定了《关键岗位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通过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落实“一岗双责”,对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各项目办关键岗位人员提出了具体廉政防控措施。一是明确责任,本部门、本单位发生廉政问题,按照《青海省高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省高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追究负责人责任,涉及一般工作人员,按照《青海省高管局职工奖惩办法》处理,涉嫌犯罪的,按办案程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设项目工程交竣工验收一年后,如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参建该项目的项目办主任、副主任就地免职。二是加大对各站、队所基层单位副科以上干部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或轮岗力度,各基层副科以上干部及票管、财务人员每五年交流一次。三是各党支部做好业务流程风险点的排查工作,每半年将排查工作进行汇总并上报局纪委。对发生廉政责任问题隐瞒不报,经查证属实的,追究本单位或本部门领导及当事人责任。四是加强各项目办党建工作,成立临时党支部,并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切实做好廉政建设、文明施工及后勤管理工作。五是局党委、纪委做好干部及职工的“三谈两述”工作,即做好了解情况谈话、任职前谈话、诫勉谈话以及述职述廉工作。对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把廉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