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加强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运行监管严格规范高速公路旅客上下车行为
为打击部分运输企业经营者违反客运管理规定,违章窜线经营、随意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旅客等现象,省交通厅、公安厅领导十分重视,于6月19日至7月10日在省运管局副局长徐勇及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深入西—湟、西—塔、宁—互、西—兰等高速公路沿线进行明查暗访。
省运管局根据省厅领导要求,联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运行监管及规范上下客问题的紧急通知》,对各州(地)运管处、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就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运行监管及严格规范高速公路上下客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各运管处、交警支队针对近期客运安全存在的严峻形势,结合“打非治违”活动,联合组织开展一次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运行安全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经批准非法通过高速公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经核准擅自违章窜线行驶高速公路、违反交通规则随意在高速公路停车招揽或上下旅客等行为。二是要求相关运输企业对其经营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重新审核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相关信息资料,实行驾乘人员挂牌亮证上岗制度,要与驾驶人员签订严格的高速公路运行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向辖区运管和交警部门进行报备。三是要求严格道路客运车辆GPS监控管理,严厉处罚违章窜线和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要求各企业加大对行驶高速公路客运车辆的监控,一经发现违规违章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并按照从高从重原则严厉处罚,检查和处罚的情况要按规定定期向辖区运管处上报。各级运管和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控设施,把高速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列为近期抽查监控工作的重点,对发现的违规违章车辆辆及时进行***查证,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经查证两次以上的要予以扣分停班学习,取消三个月的高速公路减免通行费优惠的处分,屡教不改,性质严重的,要加重处理,直至吊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经营企业客运班次及车辆经营权。四是要求建立运政和交警协作协调和信息互通机制。省运管局和省交警总队建立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运行安全协作协调领导机构。各相关地区和单位按管理权限建立具体执行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召开业务协作协调会议,互通信息,及时解决高速管理客运车辆运行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局安全监督处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