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志强视察厅信访办并亲自接待来访群众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志强视察厅信访办并亲自接待来访群众
7月4日,青海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志强上任伊始,在厅办公室、治安总队、刑警总队、法制处主要负责同志陪同下,到厅信访办视察工作,实地查看信访接待场所、信访工作制度建设情况,询问了解群众来信来访、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情况,并亲自接待了2名来访群众。接访结束后,刘志强同志提出三条要求:
一要把法律刚性与执法柔性结合起来,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今天接访的马某案件,是由邻里纠纷、宗教内部矛盾引起打架,双方都年近花甲,都有过错,都有不同程度受伤,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但办案单位没有很好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没有用好调解这个柔性方法,而是采取刚性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执法无过错,但执法效果不好,案结事未了,甚至激化了矛盾。我们不但要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大案、要案,也要重视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小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热情服务,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达到最佳效果。
二要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中。今天接访的李彦沂案件,因为信访人子女违背高考有关政策,涉嫌高考移民,办案单位在没有全面调查了解情况下,简单采取注销户口办法,剥夺公民基本权利,背离了户籍管理的初衷。我们要换位思考,站在信访人角度看问题,要想尽一切办法为信访人办实事、解难事;要结合正在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想办法把每一个公民都纳入户籍管理,把户籍管理作为社会管理有效手段,提高公安机关管理效能。
三要正确处理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与日常信访工作关系,用专项活动检验日常工作水平。今天接访2起案件,案情并不很复杂,解决难度也不大,但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导致来信变成了来访,初访变成了重访,如再不解决又成了新的重点信访案件。说明我们信访工作基础还不扎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还不到位,基层领导接访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没有把信访人接待在当地,没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希望信访办狠抓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省厅主要领导每月约访一次、其他厅党委委员轮流接访一次,州、市、地公安局主要领导每月接访两次,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每月接访四次领导接访制度,提升信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