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平安县坚持以四个五扎实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在2012年全省开展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卫书记两封信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县委、县政府年初工作部署,严格按照省上的要求,采取“五个必须、五个不准、五个重点、确保五类对象”的“四个五”工作方法,加大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五个必须:即在实施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按照建设部门规划和民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危房改造;必须做到一申(本人申请)、一评(村民主评议)、三公示(评议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批公示);必须建立一户一档,做到填写规范、材料齐全;必须做到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必须在6月底前动工,9月底前完工。
五个不准:即不准将危房改造项目用于修建店、铺、馆及其他经营性房屋;不准在分解下达改造计划时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将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与其他建房项目捆绑使用;不准在危险地段建房;不准私改方案、私自调整。
五个重点:即在任务安排上,按要求将建设项目向脑山地区村庄,贫困地区村庄,未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的村庄和旅游沿线村庄以及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庄给予重点倾斜,确保山区和贫困地区困难群众所住危房得到及时改造,统筹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五类对象:即从“住房最危险、生活最困难”的群众入手,把危房改造对象锁定在居住危险房屋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因灾倒塌房屋的贫困灾民家庭中。
截止目前平安县2012年度1000户危房改造任务已开工848户,其中498户已竣工,占改造任务的49.8%,其余152户正在积极备料,等待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