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城乡牵手促和谐岗(企)村共建示范村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有序开展
省妇联自2007年组织全省妇联带动广大农牧区妇女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以来,各地根据党委、政府对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的要求及当地实际,通过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促进全省“巾帼(特色)示范村”活动的深入开展,发挥“巾帼文明岗”和企业在推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省妇联于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
进一步开展“城乡牵手促和谐·岗(企)村共建示范村”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牵手促和谐·岗(企)村共建示范村”活动。
各州(市、地)妇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该地区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积极协调更多的“巾帼文明岗”和企业与“巾帼(特色)示范村”牵手,组织开展此项活动。据统计,2012年全省计划有92个“巾帼(特色)示范村”和100个“巾帼文明岗”进行结对,其中,“巾帼(特色)示范村”国家级13个、省级31个、州(地、市)级21个,县(区)级27个;“巾帼文明岗”国家级25个、省级17个、州(地、市)级31个、县(区)级27个。
此项活动的开展将以发展农牧区经济为中心,以促进农牧区妇女就业增收为重点,以打造农牧区特色产业为目标,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和企业的作用,以“一岗联一村”、“多岗联一村”、“一岗联多村”的共建模式,通过以“岗”促村,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方式,共同推动“巾帼示范村”的创建,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丰富“巾帼文明岗”和企业的创建内容,提升文明岗的服务水平,增强文明岗的社会效益,形成“以岗(企)帮村、以村促岗(企)”的带动效应,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妇女特色品牌,促进城乡统筹,实现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