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西宁支队大力开展强素质树形象促和谐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并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交警队伍思想、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交警队伍形象,促进工作作风转变,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强素质、树形象、促和谐”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强素质、树形象、促和谐”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着力整肃队伍作风,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解决队伍存在的问题,激发内部活力,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大进步、交管防控能力大增强、服务效能大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动员部署
为扎实开展好此次教育整顿活动,支队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支队长陈新平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王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李富才、戴强为副组长,队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起草各类材料,上报信息,与市局各部门的协调,组织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协调各媒体进行大力宣传。2月20日,支队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联系本单位、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查摆剖析,敢于直面现实,揭露矛盾,积极与不正之风作斗争,不断提高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针对性。要积极开展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查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也要查隐存的其它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抓住,追根溯源,对症下药。各单位迅速行动,层层召开动员会,传达会议精神,做出具体安排,从而将整顿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在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的基础上,支队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学习教育活动。一是以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纪律和党纪法规为学习教育内容,重点学习了《人民警察法》及《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解决规范执法行为、遵守职业道德、提高纪律作风的问题。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廉政准则》、《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解决廉洁从政、规范管理、尽职尽责的问题。三是结合《警示录》、《警示教育手册》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民警参观了青海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参观学习,“以案为鉴”,使广大民警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澄清了是非观念,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明确了纪律作风整顿的目的、任务和方向,增强了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意识。通过学习,支队每位民警至少撰写心得体会3篇,撰写读书笔记5000余字。全体民警思想进一步统一,认识进一步提高,全面提高了纪律作风意识,取得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双丰收,筑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
三、正视存在问题,认真深入查摆
为查找队伍和民警在执法执勤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问题的原因及危害,支队通过召开党小组会、支部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在结合市局规定的十项整顿重点的基础上还突出了交管三大岗位重点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民警均写出了查摆剖析材料。
(一)车驾管岗位重点查摆对群众服务的态度问题,对群众办理异常业务时解答不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办理车辆登记、转移等业务审查资料,核对人员是否准确,电子档案、实物档案材料内容是否完备,对新车、二手车转入和为参加年检的车辆查验是否认真,仔细核对各项参数、内容有无缺项以及接受中介人员吃请、收受非法中介或其他办事群众钱物、违反服务承诺等问题;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全面优化和落实交通管理服务群众措施,进一步完善引导服务、限时办结、延时工作等一系列快办快结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简化流程和程序、深化警务公开,减少办事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二)执勤执法岗位重点查摆工作责任心,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做到了见违必纠,对影响道路畅通的交通事故、故障车辆等意外事件是否及时处置,不按程序实施处罚,超范围乱扣押车、证等问题;是否存在存在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粗暴、执法不规范、“重处罚、轻教育”等问题;针对个别民警随意变相或降低处罚标准,机动车号码和驾驶人信息填写不准确,实际车型和记录车型不符,漏填和位置填错的,未按规定及时开具单据和上交证件,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各大队还通过“相互帮、集中学、单个练”的形式促进学习,查缺补漏,进而实现全体民警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事故处理岗位重点剖析接受交通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宴请或礼品、礼金,办人情案,现场勘查不规范,搜集证据不仔细、办理实效不及时,法律文书填写错误以及执法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严格重(特)大事故上报制度,确保警令畅通,对因出警不及时、不作为或迟报、漏报、瞒报情况造成重大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了更深入的查找问题,支队广纳民意、开门帮查,将纪律作风整顿于“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结合起来,一是深入辖区企业、大型运输单位、社区和学校,走访辖区单位、企业、街道群众(包括案件当事人、下岗困难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以及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了解群众对辖区交通管理工作的真实感受,掌握当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排查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管理乱点,查找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找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以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为契机,向代表和委员们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办理。并以座谈会形式坐下来面对面沟通,畅谈交通管理难点、热点问题,探讨有效措施,提高建议意见和提案的办理效果,高质量地完成办理工作。三是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座谈会,邀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及新闻媒对接待群众、警容风纪、队伍建设、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及日常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评议;四是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广泛了解群众对基层一线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报告工作,征求意见,把存在的问题“查清、查实、查准”,防止走过场。
四、“学先进、树典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为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支队紧紧依托创先争优、深化“大走访”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先进、树典型”活动。
一是支队二大队民警李海入选公安部“我身边的爱民模范”“我心中的公安英雄”推选活动候选人后,支队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传达李海同志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民警和协勤辅助人员学习先进、爱岗敬业、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同时安排全体民警和协勤辅助人员参与投票活动。支队充分利用信息、报纸、网络等渠道对李海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及学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推动学习活动向纵深发展。同时支队党委要求把学习李海同志先进事迹与当前交通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强素质、树形象、促和谐”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相互推进,共同发展,把学习李海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创先争优活动的生动教材,对照先进找差距,明确方向树信心,学先进、做先进,争当执法标兵、学习榜样、爱民模范,以学习带动工作,用工作成绩检验学习效果,努力打造道路安全畅通的新成绩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形象。
二是加大树典型力度,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来引导广大民警、协勤辅助人员学先进,组织支队三位功模人员举办了“功模与青年民警谈核心价值观”主题报告会,用先进典型事迹引导、教育广大民警,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动员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三是组织民警、协勤辅助人员学习《西宁市公安局警示教育手册》,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曝光和解剖反面典型,逐案讨论,剖析原因,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使每位民警受到触动,受到警示。
五、整改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强化党委班子自身建设
落实党委定期学习制度,全面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政策和公安业务学习,努力做学习型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在分工负责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增强应对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健全班子成员赴基层一线调研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讲操守、重品行、做表率,切实把支队党委建设成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狠抓执法为民教育,端正民警执法观念。针对查摆出的思想、执法、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和工作人员中认真查找问题,解剖原因,深挖根源,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质量,队属各单位定期组织民警、协勤辅助人员学习《人民警察法》、《内务条令》、《纪律条令》以及《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要求全体民警积极熟练地投入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去。对个别民警、协警交通指挥手势不规范、路面执勤执法不文明的行为进行了纠正;纠正了在岗上聊天、打电话等行为,切实树立执勤执法良好形象,做到执法观念更新、执法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执法质量更好。各党支部还组织民警、协警及见习大学生开展“警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增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恪守廉洁自律的为警作风。使民警、协警及见习大学生自觉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要求,在工作生活中时刻牢记“民本”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严格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改善执法环境。为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在规范民警执法工作的同时,各大队认真分析和评估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管理规定,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执法要求,使民警在执勤执法中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民警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各“窗口”单位紧紧抓住改善服务态度,提供办事方便,提高工作效率三个重点环节,扎实开展“文明窗口”活动。同时各大队还充分发挥法制员的指导和监督职能,针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执法制度的执行和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完善,使执法行为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支队法制科还开展了送教***活动,结合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重点就进一步规范办理醉驾案件的现场调查取证、办案期限、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等法律程序方面进行细致、深入地讲解,并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并针对基层大队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法律条文适用条款不清、违停拍照、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给予现场指导,提出了规范要求。与此同时,为了让群众了解和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各大队还通过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消除隔阂,做到民警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从而改善和优化民警执法环境。
(四)整改事故处理问题,规范事故处理工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一直是广大交通参与者普遍关注和投诉的热点,为了让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事故大队针对交通事故处理中调查取证不全面等问题,专门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学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加强对事故处理民警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民警依法按程序勘察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等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能力,切实解决法律证据意识不强,违反程序办案的问题;同时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严格有关程序办事,努力增强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做到相关法律法规全部公开、事故处理流程公开、当事人权利义务公开、事故认定公开、损害赔偿标准公开,确保事故处理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纪律作风整顿见实效。
1、支队结合查摆出的问题,以群众反映较强烈的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结合建卫工作集中进行了整治,对城区道路车辆违法停放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部位集中整治,对辖区内静态交通秩序进行治理。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酒驾”、肇事逃逸案件等集中进行了整治和查处,消除了事故隐患。大队民警还深入辖区街道,对一些自发形成的违法停车路段、路点加强巡控。执勤交警采取教育与纠正相结合的方式,在粘贴交通违法通知书的同时,对违停车辆驾驶人在场的,告知驾驶人此处不准停车,并指引驾驶人在就近的停车场所有序停放或劝其驶离。同时,通过向沿街经营户、驾驶人发放宣传材料,加大对机动车辆停车秩序的宣传工作,共创安全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2、以精细化交通管理为抓手,开展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一是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统一行动,严格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车道行驶、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和污损机动车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规范出租车、公交车进站候客行为,抽调警力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进行纠正,并与公交公司和出租车公司取得联系,对违法驾驶人员进行及时教育。三是主动与辖区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以辖区各主要街道和商贸集中区域为重点,对商户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进行综合整治整顿,以确保商贩经营不影响道路通行。
3、为实现“队伍更精神、工作更高效、作风更务实、纪律更严明、社会更稳定、治安更良好、群众更满意”的工作目标,各大队对全体民警、协警进行为期一天的队列、交通指挥手势训练,队长、教导员带头参加训练。并结合辖区交通管理现阶段管理需要,实行管辖区域轮换制度,改变以往执勤中队执勤区域固定的模式,对各中队辖区进行了大调换,使岗位设置、执勤警力安排随着交通流量走,提高了交通管理的掌控能力。同时,深挖民警和协警员工作潜力,合理利用现有警力和设施设备,最大限度实现警力的科学部署,使警力设置在交通疏导方面发挥最大作用,极大地提高了路面控制能力及路面见警率。
六、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支队针对相关工作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管理需求,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交通协警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解决问题。同时支队要求队属各单位形成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把建立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整治工作的重心,从根本和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最终达到思想、纪律、作风、素质、形象的彻底转变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