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彰显职能树新风为民服务创佳绩
---海晏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海晏县司法局党组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中,把活动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大局中去筹划和运作,提出了“本职岗位争先进、日常工作创优秀”的奋斗目标,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分明的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创先争优。结合“法律服务为民服务创优年”活动,强力实施“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组织督促窗口单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各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大服务格局,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局机关党支部在各司法所建立了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深入开展“送法律服务下乡入户”活动,成立了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乡村行”活动,每月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活动。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各乡镇司法所都创建了以党员为主的“党员先锋岗”、以入党积极分子为主的“无私奉献岗”、“优质服务之星”,充分发挥了他们的示范作用。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公示牌,建立了24小时咨询服务制度,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保障了困难弱势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为他们提供了“***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法律服务行业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02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02.1万元,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1起,成功率100%。
二是围绕平安建设创先争优。以各乡镇矛盾排查调处中心为平台,按照“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就出现在哪里”的原则,分别以“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迎大典”为主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争取提前介入积极防控、有效调处等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同时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融入人民调解,强化预防、化解、教育“三大功能”,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62次,排查矛盾纠纷260起,成功率97.3%,涌现出了一批调解能手。创新法制宣传载体,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村民文化娱乐中,发挥法制文艺在农村法制教育中的作用。精心编排法制文艺节目进行演出,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普法教育,与此同时,配备了一辆多功能流动法制宣传车,特制了2万余元的纸杯、抽纸、围裙、手提袋等法制宣传品,灵活机动的深入乡村开展流动宣传,深受群众喜爱。开展结对共建共同发展活动,局机关党支部分别与三角城镇西岔村、哈勒景乡永丰村党支部签订了共建协议书,开展了“手拉手 一帮一”活动。目前,全局15名党员分别与永丰村15名贫困党员、群众和学生进行结对帮扶,先后为结对帮扶对象送去慰问金3000元、面粉36袋,为永丰村委捐赠办公桌椅5套;并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捐款活动,为永丰村贫困学生捐款两千余元。与此同时,在贫困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中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献爱心”活动,全局干部每人帮扶1人,解决帮扶对象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期间,为帮扶对象送去面粉4000斤,价值1000余元的生活日用品等,帮助解决贷款6万余元,垫付化肥款600余元,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巩固了回归社会的信心。
三是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创先争优。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中,局党组把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作为切入点,以“四个率先”强化对特殊人群中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率先建立了全州第一个集法制教育、思想教育、行为教育为一体的劳动基地,在县红河湾工业园区率先建立了全州第一个集教育、就业为一体的海晏县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基地和海晏县社区矫正人员阳光矫正安置基地,率先在全州开展了对贫困刑释解教人员的首月救助制度,率先在全州开通了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和服务系统。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将以人为本的“个性化设计、标准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基地化安置”融入特殊人群的管理之中,有力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