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海北州采取三项法律服务措施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为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促使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的执政理念,海北州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公证职能作用,积极调动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业优势,全力以赴从三个方面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把海北建设成为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先行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不断树立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一是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律师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业活动中,探索律师主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有效途径,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说服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消除纷争。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积极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复杂疑难纠纷的能力。二是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信访案件听证和重大信访案件评查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完善律师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机制,促进广大律师主动介入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推动社会矛盾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认真开展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群众 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拓展公证服务范围和领域,有效防止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拓展公证的业务领域,特别是在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建筑领域、重大建设工程领域和征地拆迁工作深入拓展公证业务。二是进一步壮大公证力量,改善公证服务条件,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加强公证制度的宣传,提高公证的社会认知度,通过提升公证业务总量,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弱势群体根本利益。一是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密切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动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二是把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切身利益问题。三是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其教育改造转化,顺利融入社会。四是进一步完善“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专线信息收集报送机制和多方联动机制,及时了解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反映社情民意,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进一步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在咨询服务中的疏导作用,引导当事人通过正规渠道和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