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乐都县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为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乐都县农牧局质检站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使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和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得到政府部门和群众好评。
一是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对东升、饮食城等大型农贸市场和兴农蔬菜配送中心等企业严格按照《乐都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和《乐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管理。要求市场和企业对每天进入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进行详细登记和索票索证,对不能证明质量安全的农产品进行自检,杜绝了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确定兴农蔬菜配送中心、农盛种植业专业合作社、福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3个点为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示范点,指导示范点建立生产档案,制订相应管理制度。每一批准出的农产品都有身份证---条形码,通过条形码消费者可在大型超市的农产品质量追溯触摸屏或手机短信了解上市农产品的生产者、农产品品种、农业投入品、农事操作、检测结果、销售流向等信息,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可以溯源。
三是建设农产品监管网络体系。借助青海新世纪有限公司的农产品监管网络平台,建成以农牧局质检站为中心,以东升农贸市场、饮食城农贸市场、兴农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农盛种植业专业合作社、福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5个点为监测点的乐都县农产品监管网络体系,各点每天上传自检数据,实现了对监测点农产品的动态管理。
四是质检站和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对市场准入点、质量追溯点、无公害基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每月进行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规范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行为。
五是加强农产品监测抽查工作。制定抽检计划,按照农产品上市季节不定期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贸市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无公害蔬菜基地、农产品配送企业的农产品进行农残速测和农残、重金属的定量检测工作,并逐步开展猪肉“瘦肉精”和牛奶“三聚氰胺”检测工作,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