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共青团青海省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在广大青少年中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开展有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人道公益活动,通过“红十字博爱校园”建设,构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体系,使学校红十字会成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和德育教育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日前,青海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共青团青海省委结合我省实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青少年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是培植人道主义和爱心公益意识的重要对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对于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在青少年中树立关爱人的生命健康,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德意识,对于丰富青少年课余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的思想品德修养,加强和改进青海省学生的思想教育水平,加强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全面建设和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学校红十字组织,完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机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会员的发展与管理,明确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以“红十字博爱校园”建设为载体,积极稳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制定考核机制,促进红十字各项工作的落实。
《意见》要求,各级红十字会、教育、卫生、共青团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定期研究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重点支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确保学校红十字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意见》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学校红十字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推进我省学校红十字工作,规范学校红十字工作程序、明确学校红十字工作的职责、完善学校红十字工作运行机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