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青海省红十字会纪检组(监察处)到岗并开展工作
近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关心下,青海省编委下发《关于调整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批复》(青编发[2012]27号),正式明确将省纪委派驻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纪检组(监察处)调整为省纪委派驻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省红十字会纪检组(监察处)。6月14日下午,青海省红十字会召开省纪委派驻我会纪检组(监察处)与全体工作人员见面会。
省纪委派驻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省红十字会纪检组组长常建明在大会上表态:纪检组进驻省红十字会,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根据省纪委和省红十字会党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与监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修身从俭,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持反腐倡廉,履行好职责,出色搞好工作。
青海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林强调:一是省红会新一届党组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得到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省纪委决定派驻省红十字会纪检组(监察处),这在红十字会体制机制上是个创新。会党组将一如既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把青海红十字事业推向新的高潮,做出新的成绩;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社会群团公益等组织自律自觉的永恒主题,我会成立了机关纪委、财务事业部、建立了内审制度,将与纪检组构成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的公示力度,完善管理系统,完善财务监管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工作;三是进一步分析形势,查找差距与问题,不断堵塞漏洞,共同研究,做到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用程序来约束行为,用体制来保护干部;四是要抓紧做好有关具体工作的衔接,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办公室和机关纪委要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加强与纪检组的服务、沟通、协调、配合等工作。
同时,孙林同志对省纪委派驻我会纪检组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纪检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尽快熟悉红会的业务工作,做到监管、监督有力;二是希望纪检组加大提前介入的力度,帮助红会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做好警示教育、防范于未然,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管理监督好重点岗位;三是希望纪检组为会党组做好出谋划策工作,坚决把好“廉政”关。在体制和工作上力求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省红十字会党组对纪检组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青海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