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黄南州人大督查组督导检查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6月12日至15日,黄南州人大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在听取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并对河南、同仁两县进行了重点抽查,听取了两县政府的汇报,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和档案,对8家餐饮单位、5家学校食堂及2家食品批发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通过走访群众、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形式,对全州《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的多数餐饮单位全部换发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积极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记录台账较为齐全,从业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学校食堂消毒设施齐全,对大宗货物签订了质量协议,对每天供应的饭菜进行了留样等。检查中也发现个别餐饮单位存在索证索票不规范、购货单据未粘贴、无“三防”设施、就餐环境卫生差等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
通过检查,督查组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县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好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重点把宣传工作延伸到农牧区,采取印发藏汉两文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讲座、在乡镇村社设置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逐步向农牧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营造人人重视、参与、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各监管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无缝衔接,严厉打击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及设施设备的投入,强化食品检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实完善检验检测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食品检验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在州食安委主任、副州长谭秀萍同志及州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食品安全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宣传及餐饮服务、经营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6月12日,州人大督查工作组听取了并实地察看了黄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6月13日-15日,州人大督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