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厅监管总队六抓教育全面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基石
今年以来,厅监管总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委党的十二次会议精神和中纪委、公安部、厅党委及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公安监管队伍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为完成各项公安监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一、抓理论教育,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总队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民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3月初,总队根据厅纪委部署,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祁建民为组长、副书记闹日仁青为副组长,各支委委员为组员的总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积极组织党员民警深入学习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安部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党员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廉洁从警的理念。根据厅纪委《青海省公安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排查廉政风险点和廉政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增强“立足建设、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的理念,通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党员民警头脑,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省公安监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抓政治教育,以监督检查加强督促廉政建设的落实。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和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维护稳定敏感节点重大安全保卫任务,深入全省各州、地、市及县级监管场所,开展监管安全管理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现场督察,坚决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各地公安监管部门推进“三项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省委、公安部党委、厅党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系列部署决策的落实。
三、抓党性教育,以作风养成深化廉洁自律工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机关党员民警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人之道。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公安部提出的“五个严禁”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制度。不断注重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制,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工作失职引发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抓监管廉政文化教育,以宣传教育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按照省纪委和厅纪委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教育培训规划,与领导干部和民警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以学习公安英模刘金国、蒋洁萍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努力宣传公安监管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党员民警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不断增强公安监管民警反腐倡廉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五、抓专项整治教育,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毫不放松地开展“三项治理”、“两规范两整顿”等工作。继续加强对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厅“五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察。着重抓好对公安监管部门在对在押人员的管理中的收费、罚没款物、扣押财物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规范和约束民警执法行为,进一步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公安监管民警的良好形象。
六、抓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按照公安部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青海省公安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推进公安执法权力正确行使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安监管警务公开工作,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力量对公安监管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