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召开全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
6月6日,省民宗委召开全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省民宗委副主任文化堂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宗委、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西宁市、海东地区民宗委负责人,大通、平安、互助、乐都、民和、化隆、循化、乌兰、同仁县分管领导、较少办主任和民宗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了国家民委等5部门制定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总结了近年来我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扶持工作中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对全省专项建设规划目标、项目管理和组织申报程序等作了详细讲解,同时,就进一步做好扶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文化堂同志指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目标任务重,中央和省上领导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强卫书记在省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的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要求,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确保政策、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村、落实到户。同时,要加大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
文化堂同志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严格逐级审批上报程序,层层筛选,层层把关,层层负责,逐级上报。要开展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规划实施情况,把握规划实施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认真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要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滞拨等违规现象发生,对项目资金不到位、打折扣、出偏差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