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狠抓机关党建创新项目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海北州司法局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作为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律师工作水平”的局机关党建创新项目。同时,为了推动此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州司法局成立了以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分赴各县对全州律师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出台了《海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重点从进一步增强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努力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律师行业保障力度、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规定,各地要充分认清我州属西部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律师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尚需扶持和培育这一实际,要高度重视律师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国资开办、事业性质、队伍公职、财政保障”这一原则,州和四县都要建立健全事业性质的律师机构,核定编制、充实人员,以确保我州律师机构、编制、人员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州、县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律师工作所需经费按本地区总人口人均每年0.20元标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所在地律师事务所运行经费按本地区政法单位同一保障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动态增长机制;将州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律师培训所需经费以执业律师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从人才和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并落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