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湟中县采取三项措施保障高(中)考期间噪声安全
为在高(中)考期间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湟中县采取三项措施全力以赴保障高(中)考期间噪声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小组,制定了《高(中)考期间加强噪声限制管制的工作方案》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
二是加强噪声监管。从5月20日起,对县城鲁沙尔地区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商业街铜器加工点进行调查摸底。从6月1日起,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重点地区和行业加强监管。在6月7至8日考试期间,要求县城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建设,每个考点安排一名环境监察人员负责考点噪声安全。加强12369举报热线受理工作,及时妥善调处群众噪声污染举报,严防因噪声污染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社会稳定。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县城鲁沙尔地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商业街铜器加工点发放并张贴《高(中)考期间加强噪声限制管制通知》,从高考前一周开始在县电视台播放《高(中)考期间噪声限制管理通知》,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湟中县环保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