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省委书记强卫在***青海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对民族宗教工作做了重要论述,把民族宗教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今后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报告》强调,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这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核心要求。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以及“爱国、法制、感恩”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好中央支持我省藏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和民族自治县的扶持力度,加强城镇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具有青海特点的“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和寺院内部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寺院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新青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