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14月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4月,全省公共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保持了良好势头。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2.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6.2%,比上年同期增收22.6亿元,增长25.1%。其中:中央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47.8亿元,完成预算的35.1%,增长16.5%,增收6.8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7.1%,增收15.8亿元,增长32.3%,1-4月份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在全国排第三名,在西北五省中排第一名。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38.7亿元,增支66.2亿元,增长38.4%,为预算的35.6%,增幅和进度较上年分别提高了4.9和11.5个百分点,1-4月份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增幅在全国排名第十三名,在西北五省中排第五名。
二、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在经济呈现稳定增长、投资强劲、消费旺盛的带动下,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其中: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和契税等分别增长42.5%、38.4%、45.7%、105.8%和110%。房产税等小税种的较快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增长较低的税种。消费税增长30.9%,是拉动中央级收入的主力。
二是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较快。今年前四个月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均保持了增长30%以上的增长。四月当月增幅达37.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8.2个百分点,有力地拉动了全省财政收入的增长,从增量看,已接近中央级收入,收入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
三是省级收入进度较快,增长强劲。1-4月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2.7亿元,增收6.9亿元,完成预算43.1%,增长43.9%,比全省平均增幅高18.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所得税增长102.1%,主要是一次性入库较大;营业税增长52.3%,主要是各商业银行落实省政府《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了信贷投放力度,金融保险营业税增长60.9%;资源税增长70.9%,其中:天然气增长近3倍,主要是格尔木市地税局3、4两月累计缴入省级1亿元天然气资源税,拉动省级资源税高幅增长。同时,非税收入增长45.6%,主要是省级取消单位过渡性账户,按有关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
四是支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1-4月全省财政支出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支出进度不断加快,为重点建设和民生支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确保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拉动作用,继续加大了对公路、铁路和火车站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交通运输支出增长247.1%。继续加大对教育和卫生的投入力度,教育支出增长30.8%,医疗卫生支出增长41.5%;继续加大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55.7%。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前四个月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开局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业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受市场低迷影响,电解铝、纯碱、钢材等大宗工业品价格持续下降,同时,电力、原材料、人工成本上升,流动资金紧张,多数企业经营困难较大。二是要素制约瓶颈依然存在。铁路运力不足、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制约着工业经济发展。三是收入虽然保持了稳定增长,但中央级收入增长缓慢,主要税种增值税增长乏力。四是全省支出增幅虽然保持较高增长,但部分项目进度仍然偏低,且增长不均衡。如全省医疗卫生支出增长虽然较快,但进度低于全国平均进度。另外,玉树灾后重建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专项今年减少等一次性因素也是影响支出增长的重要因素。
四、下一步需切实抓好的几项工作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狠抓收入组织工作。各级财税部门要深入分析经济税收形势,切实了解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增强财政收入的“均衡入库”。同时,要加大中央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确保财力稳定增长。
(二)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部门支出主体职责,狠抓重点支出项目。同时,要督促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确保完成预算执行量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通报和考核力度,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