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省环保厅组织开展全省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
为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掌握全省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省环保厅按照省政府和环保部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
近年来,我省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体制、法制为内容的“一案三制”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告、风险评估、风险源在线监控等工作机制,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试点工作,以应急预案为抓手,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由专项环境应急预案、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和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构成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调查数据显示,全省各州(地、市)、县政府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和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上下级相互衔接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机制。截止2011年底,县级(含)以上政府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和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共计***个,各级环保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共制定部门预案12个,全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企事业单位有332家,预案数量共计355个。
鉴于重点排污企业是主要的环境风险源之一,近年来各级环保部门积极督促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落实环境安全责任,指导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新建项目环评审查、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时,明确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数量大幅提升。今后,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强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关键岗位预案卡片式管理模式,实行一企一策,将预防关口前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