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及早部署防汛应急救助工作
据气象部门近期提供的信息,今年汛期我省易出现强对流天气,强降水过程较常年偏多,预计灾害影响较去年严重,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5月7日,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汛期救灾应急救助工作,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及早安排、科学应对,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灾情会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等机制。层层建立救灾工作责任制,并抓好落实,确保救灾工作职责明确,措施有力;二是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组织查灾核灾,客观真实地反映灾情信息和灾情数据,切实做到初报“快”、续报“细”、核报“实”;三是扎实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及时开展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四是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救灾资金预算和救灾工作经费,规范救灾物资的管理、分配和发放,一次性发放数量较大的,由乡级政府组织,县级民政部门配合安排集中发放;五是认真落实灾情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汛期报灾电话,并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灾情发生后,及时掌握受灾情况,有效开展救援救助。同时,省厅将对各地灾情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季度和年度通报,对因迟报、谎报、瞒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