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落实国家局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批批检验公告和通知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实施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的公告》和《关于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4月29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国家局公告和通知精神。省局副局长张晓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局《关于严格实施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的公告》和《关于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发了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药用物料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知》、《转发国家局关于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要求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认真学习国家局和省局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张晓峰强调:一是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和定位铬超标药用胶囊所暴露的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严格执行药品GMP规范和2010年版《中国药典》,批批检验合格后方能销售。四是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企业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