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青海省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自去年9月份青海省启动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以来,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本着“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稳定推进”的原则,扎实推动全省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4月中旬,全省42个县(市、行委)除果洛州班玛、玛多两县外,均完成县级实施方案批复并启动实施了补奖机制。有15个县完成草场承包并通过省级验收,领取“两证一合同”2.55万份;落实禁牧到户面积1.18亿亩、草畜平衡面积1.01亿亩,分别占计划的48.09%和44.2%;核减超载牲畜146.2万羊单位,占计划任务的54.35%;落实牧草良种补贴面积73.6万亩,占计划的35%;录入牧户信息42.72万户,占计划的58.3%;共发放到户补奖资金6.4亿元,占补奖资金总额的33%。
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的工作要求,各州(地、市)均选择了1个县开展了先行先试工作,分别在刚察、河南、贵南、都兰、互助、大通、囊谦、玛沁8个县开展试点。目前已有6个县完成了草场承包并通过省级验收,领取“两证一合同”1.3万份,有5个试点县已完成基本草原划定;落实禁牧面积0.27亿亩、草畜平衡面积0.23亿亩,分别占计划的68%和56.1%;核减超载牲畜50.82万羊单位,占计划任务的76%;落实牧草良种补贴面积19.3万亩,占计划的100%;录入牧户信息10.85万户,占计划的63%;共发放到户补奖资金3.8亿元,占应发资金的81%。刚察、河南、贵南、都兰、互助、大通6县均可在4月底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囊谦、玛沁两县工作较为滞后,预计到5月底完成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