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省民政工作成效显著
省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民政事业取得了重大发展和显著成绩,部分民生指标和重点业务工作走在了西部乃至全国前列,民政工作呈现出新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在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低保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基本实现了城乡低保制度的全覆盖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乡经常性救助人数达到6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7%。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连年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建立了面向低收入人群的临时救助制度,实行了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了取暖、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措施。实施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采取政府补助、群众自筹、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先后投入资金54.87亿元(其中政府补助21.21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24万户,惠及困难群众43万人。基本形成了以低保救助和五保供养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二是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效。健全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灾害救助管理体制,完善了灾害救助制度和应急响应机制。成功应对了玉树地震、雨雪冰冻、洪涝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五年累计救助受灾群众409万人次,转移安置灾民121万人次。特别是在玉树抗震救灾中,响应迅速、救援及时,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2.5万人,及时调运救灾物资26大类100多个品种,兑现发放各类补助资金8.32亿元,先后接收社会捐赠款物95.45亿元,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后重建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社会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型迈进。建立了高龄补贴、孤儿保障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拓展了实事上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生活救助和孤残儿童康复医疗救助,进一步保障了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养老服务对象由孤寡老人向全社会有需求的老年人拓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儿童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公益慈善和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五年累计筹集***公益金3.28亿元,为发展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双拥优抚安置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不断深化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促进了军民融合式发展。及时出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安置改革配套政策,建立了与市场经济需求相适应、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行政指令性安置向扶持就业为主的重大制度转变。建立健全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扩大优抚保障范围,实现了农村和城镇无工作退役军人抚恤优待的全覆盖,较好地保障了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支持了国防和军队建设。
五是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实践活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作用,进一步激发了社会活力,巩固了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基础。审慎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边界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等工作,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日益规范。加快推进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五年累计投入经费29亿元,组织实施了防灾减灾、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一大批社会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
今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