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我省确定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
近日,省卫生厅印发《青海省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012年我省公立医院改革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西宁市和格尔木市作为试点城市将在破除以药补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专项补助经费,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上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巩固、完善、提升试点成果,在全省69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不断加强医院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后勤服务改革,西宁市、格尔木市医疗总院、医疗集团和14个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可采取组建医疗卫生后勤服务公司,实行服务外包,探索后勤独立等多种形式,在保洁、保安、洗涤、水电、房产设备维修和垃圾运送等方面开展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始终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补偿机制、破除以药养医,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