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对西宁地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单位及医疗机构射线装置开展专项检查
近日,省辐射环境管理站联合西宁市环保局,对2012年西宁市地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辐射安全管理档案和现场检查询问等方式,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放射源数量、类别和射线装置型号、辐射安全防护、个人剂量计配备及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建立、申请办理延续手续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需履行的相关手续进行了详细说明。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许可、备案、收贮和注销工作程序,确保了全省辐射环境安全。同时,针对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和体检中心在西宁市区迅速增加的现状,省辐射环境管理站联合西宁市环保局,对西宁市四区三县新建运营的医疗机构射线装置开展了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西宁地区青海世纪中山医院、西宁四健医院、长城医院、西宁现代妇产医院等45家医疗机构,对其中6家使用射线装置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安全许可管理,加强了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强化了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防护意识,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