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月26日,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会议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总结了2011年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了2012年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1年,全省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机关作风建设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健全制度约束机制,深化财政改革,推进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财政部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维护党的纯洁性,不断总结完善,注重提升加强,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会议要求,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一要坚定信念,严格要求,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始终保持队伍纯洁,建立健全党员队伍纯洁机制,有效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要始终保持作风纯洁,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为民理财宗旨,要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强化法纪观念。二要突出重点,注重预防,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重视教育引导,通过坚持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多样化和纵深化,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要狠抓制度落实,通过坚持领导带头抓落实、强化监督抓落实、严肃纪律抓落实,着力夯实反腐倡廉建设核心机制。要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构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要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财政民主决策机制。要注重源头预防,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等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从源头上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要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评估风险等级、加强风险预警、制定防控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创新工作举措,着力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的总体布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同时,要支持纪检工作和重视纪检队伍建设,为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保证。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副厅长张玉娥,各州、地、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和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厅属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