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任务下达各地
10月中旬前各地需全面完成2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根据各地上报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计划,并经实地核查,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给我省的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分解下达各地。各地任务量分别为西宁市65万平方米、海东地区45万平方米、海西州35万平方米、海南州20万平方米、海北州20万平方米、黄南州10万平方米、果洛州5万平方米。
在任务分解下达的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和落实工作,在10月15日前完成今年的改造任务。
二是要按照《青海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在工程实施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依据建设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设计、图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监督和管理。
三是要严格按照《青海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青海省实施细则)》,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监管,严格按照确定的改造内容组织实施,同步完成室内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建筑外围护结构三部分改造。严格对进场材料的复试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四是要注意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信息反馈。注意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的相关资料进行搜集和整理,并备影像资料。加强信息反馈,建立月报制度,各地上月改造进度情况每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